有鱼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168章 救命之恩(第1页)

罗梅的命,比他还苦。

这是后来他从罗大山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得知的。

罗梅的父亲,是罗大山最小的弟弟,当年是个当兵的,只是站错了队,在解放的时候,跟着光头逃去了湾湾,从此杳无音讯。

就因为这个,她家的成分被划得极差,在村里永远抬不起头。

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,便受不了这种指指点点的日子,改嫁去了外乡。

因为这个“成分”问题,再加上是个哑巴,她从小就受尽了白眼。

长大后,大伯罗大山好不容易托人给她说了门亲事。

对方邻村一个木匠,不嫌弃她是哑巴,对她也是照顾有加。

本以为日子能好过一些,谁知木匠在一次上山伐木时,摔下了山崖,没过两个月就一命呜呼了。

在那个愚昧的年代,一个女人克死了丈夫,就是“不祥”的。

更何况,她生的还是个女娃,又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。

婆家本就嫌弃她的出身,这下更是找到了借口,骂她是克夫的“扫把星”,将她们母女俩扫地出门,断了所有关系。

走投无路的罗梅,只能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女儿芳芳,回到娘家平安村,投靠唯一能依靠的大伯罗大山。

那天,她恰好从镇上赶集回来,在路边,看到了蜷缩成一团、奄奄一息的孙阿四。

她看着这个眉目和自己早死的丈夫有些相仿的青年,那张烧得通红的脸上满是痛苦,嘴里还在无意识地喊着“师父”、“师兄”……她那颗被苦难泡得麻木的心,不知怎么的,就软了一下。

或许是想起了自己同样孤苦无依的命运,或许是看他实在可怜。

她没有多想,将怀里的芳芳交给一个相熟的婶子照看,自己则飞奔回村里,哭着喊着(用手比划着)叫来了大伯罗大山,用一辆破旧的板车,将孙阿四拉回了村。

孙阿四在罗梅的悉心照料下,喝着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,硬是从鬼门关前挺了过来。

病好之后,他没有选择离开。

他不是不知好歹的人。

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。

更何况,罗梅给他的,是救命之恩。

看着那间家徒四壁的土坯房,看着整日以清粥为食、面黄肌瘦的母女,他那颗在底层社会里被磨炼得坚硬无比的心,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。

他暗暗发誓,只要他孙阿四还有一口气在,就绝不会让这对母女再挨饿。

去港岛发财的梦,被他暂时、或者说永远地埋在了心底。

眼下,活下去,让她们活下去,才是最重要的。

他将自己从上海黑市里学来的所有生存技能都用了出来。

他能说会道,手脚麻利,胆子又大。

他跑到镇上人流量最大的火车站,捣腾着一些本地的特产,换取珍贵的粮票和零钱。

一开始,他卖的东西五花八门,有时候是山里采来的干香菇和木耳,有时候是从附近村民手中收来的野味,甚至还有罗梅自己编的结实耐用的竹篮子。

这些东西在本地人看来不值什么钱,但对于那些南来北往、坐火车出远门的城里干部或者工人来说,却是难得的山货。

马呗镇是粤北的交通要道,火车站里人来人往,孙阿四就像一条滑不溜秋的泥鳅,专挑那些穿着体面、眼神里带着好奇的外地人下手。

他不说上海话,而是用一口南腔北调、谁都能听懂个大概的塑料普通话,压低了声音凑上去。

热门小说推荐
报告大魔王

报告大魔王

“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,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,请尽快补充时间!”这个故事,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,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‘大魔王’系统后,找人续上时间开始。...

十一年夏至

十一年夏至

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·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“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” “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”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...

寻道的旅途

寻道的旅途

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,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,带来灾难的同时,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,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,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!也是唯一!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。(注: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。)欢迎.........

阅世走人间

阅世走人间

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,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。俯视远方,仰望星空,回忆走过的路,经历无数次磨难,阅读几十本书,还是没有前途。太阳从地平线升起,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,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。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,开始了华丽的转身,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。......

剑傲江湖

剑傲江湖

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剑傲江湖-江南瑾年-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
社恐穿成万人迷

社恐穿成万人迷

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、天生社恐,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、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;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、会打篮球、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,不像他,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。 一朝穿书,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,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、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; 但他很快发现,书里的应晓雨、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,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;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,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; 应晓雨惊喜不已,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?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。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,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,书里不但全员是基,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。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,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:…… — 袁劭作为主角攻,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、自己是书里的角色,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;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,他是个舔狗,受是个万人迷,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。 袁劭:真TM又扯又操蛋。 因此进大学后,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,能离多远离多远; 很快他发现,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“柔弱娇嗔”,他只是看起来腼腆,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;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、暧昧不清,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,反而因为不熟,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。 袁劭:?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?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? 后来,袁劭放下戒备,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,还成为了朋友,友好相处。 再后来—— 袁劭:妈的,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?剧情设定都死了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