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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日的黎明来得格外晚。
天目山的晨雾,浓得像一锅煮沸的米汤,将整片山林都浸泡在乳白色的迷蒙里。空气湿冷,吸进肺里,带着一股子草木腐败与泥土混合的生腥气。
一行六人,一犬,如同沉默的影子,行走在这片尚未苏醒的林间。
沈凌峰跟在队伍中间,身上穿着王大爷怕他冻着,硬塞给他的、明显不合身的旧袄子,看上去有些笨拙。
走在最前面的,是王老根特意请来的堂弟,王有才。
这男人五十不到,身形干瘦,却是附近十里八乡数一数二的猎人。
他背着一张桑木弓,手里端着把老旧的猎枪,脚步轻盈,踩在枯叶上几乎听不见声音。
一条叫“黑子”的黑色土狗紧跟在他身侧,油亮的毛皮,耳朵警惕地竖着,不时用鼻子“噗噗”地喷着气。
王有才身后,是王老根的大儿子王大龙。
他身材魁梧,手里提着一支擦得锃亮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,每一步都踩得结结实实,锐利的目光警惕地扫视着四周,浑身透着一股军人气质。
殿后的是三个年轻民兵,也都背着五六式步枪。
他们脸上交织着兴奋与紧张,显然是难得有进山打猎的机会,忍不住压低声音,偶尔交头接耳。
沈凌峰被护在队伍中间,他装出一副城里人头回进山的模样,好奇地东张西望,时不时还小声问上两句,似乎对什么都感到新鲜。
太阳终于挣脱了地平线的束缚,金色的光线如利剑,穿透层层叠叠的枝叶,刺破了薄雾。
光束在林间投下斑驳的光影,雾气开始翻滚、升腾,最后化作一丝丝、一缕缕的轻纱,缠绕在树干与山石之间,渐渐消散。
世界,一下子清晰起来。
林间的鸟雀开始鸣叫,清脆的啼鸣在山谷间回荡。
“从现在开始,都噤声。”王有才头也不回,声音压得极低。
队伍立刻安静下来。
年轻民兵们脸上的兴奋瞬间褪去,一个个学着王有才的样子,猫着腰,握紧了手里的步枪,脚步也放得极轻。
又往前摸索了十来米,队伍最前方的黑子突然有了反应。
它原本还在轻轻摇晃的尾巴猛地绷直,喉咙深处滚出一串低沉的呜咽。
王有才眼疾手快,立刻蹲下,一手死死按住黑子的后颈,另一只手朝后方猛地一挥,打出停止的手势。
队伍瞬间定在原地。
所有人的呼吸都为之一滞,目光齐刷刷地投向黑子。
那条土狗正死死盯着左前方的一片灌木丛,全身的肌肉都贲张起来,像一张拉满了弦的硬弓。
一个名叫张二牛的年轻民兵,看上去年纪最小,也最紧张。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,学着队长王大龙的样子,伸手去开步枪的保险。
“咔哒!”
一声轻响,冰冷的机件声在死寂的山林里格外刺耳。
走在最前的王有才眉头狠狠一拧,猛地回头,射出两道刀子般的目光,死死钉在张二牛的脸上。
就在这时,那片灌木丛里传来一阵“扑棱棱”的声音,一道五彩斑斓的影子猛地窜了出来,带起一片碎叶。
是只肥硕的野鸡!
张二牛眼睛一亮,下意识就要抬枪射击。
可他快,有人比他更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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