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啪!”
一声脆响。
一发黄澄澄的泥丸,裹挟着凶猛的劲道,精准地打在麻雀身旁寸许的树干上,爆开一团泥尘。
木屑和碎泥溅在麻雀分身的羽毛上吓得它差点从树枝上栽下去。
沈凌峰心头一跳,刚刚因为二师兄而分神的意识瞬间收紧。
他立刻低头,透过枝叶缝隙向下看去。
不远处,三个半大孩子正仰着头,为首那个莫约十岁的男孩,手里还举着一副崭新的弹弓,弓弦兀自颤动。
在他身边,两个更小一些的男孩正拍手叫好。
“虎子哥,你这手也太准了!差一点就打下来了!”
“那是!这可是我爸给我做的新弹弓,打麻雀一打一个准!”那个叫虎子的男孩一脸骄傲,重新从裤兜里摸出一颗溜圆的泥丸,熟练地搭上弓弦,再次瞄准了树上那只受惊的麻雀。
“麻雀是害虫!打死它!晚上还能加个餐!”
冰冷的字眼顺着风飘进沈凌峰的“耳朵”。
这不是针对他的阴谋,而是一种更普遍、更无解的危险。
除四害。
麻雀,正是目标之一。
在这个人人喊打的年代,一只麻雀的死,比踩死一只蚂蚁还要理所当然。
他这完美的侦察兵,在孩童的弹弓面前,竟成了最脆弱的活靶子。
嗖——!
第二发泥丸呼啸而至。
沈凌峰不敢再有任何侥幸,猛地催动神识,控制着麻雀振翅惊飞。
泥丸几乎是擦着它的尾羽飞过,带起的风压让它在空中狼狈地翻了个跟头。
他不敢回头,更不敢在附近盘旋,只能像一只真正被吓破了胆的麻雀,拼命向着仰钦观的方向逃窜。
对赵家宅的监视,被迫中断。
神识如潮水般退回体内,沈凌峰缓缓睁开眼。
他依然是那个蹲在墙角看蚂蚁的六岁小道士,瘦小的身体,不起眼的角落,仿佛与世隔绝。
但那双清澈的眸子里,却闪动着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与锐利。
挫败感?有一点。
但更多的是一种被现实狠狠敲了一记闷棍的清醒。
他犯了一个经验主义的错误。
在前世,那些小孩有着足够的物质生活,有无穷无尽的电子游戏和娱乐节目分散着他们过剩的精力,谁会为了几克重的肉,花那么多精力去跟一只麻雀较劲?
但在这里,不行。
在这里,一只麻雀,是上头号召要消灭的“害虫”,是街道干部们检查的“指标”,更是……能塞进牙缝的一丁点肉星。
他这来自后世的“降维打击”,第一次被这个时代最朴素、最粗粝的现实给绊了个跟头。
“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,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,请尽快补充时间!”这个故事,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,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‘大魔王’系统后,找人续上时间开始。...
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·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“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” “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”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...
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,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,带来灾难的同时,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,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,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!也是唯一!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。(注: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。)欢迎.........
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,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。俯视远方,仰望星空,回忆走过的路,经历无数次磨难,阅读几十本书,还是没有前途。太阳从地平线升起,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,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。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,开始了华丽的转身,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。......
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剑傲江湖-江南瑾年-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、天生社恐,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、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;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、会打篮球、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,不像他,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。 一朝穿书,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,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、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; 但他很快发现,书里的应晓雨、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,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;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,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; 应晓雨惊喜不已,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?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。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,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,书里不但全员是基,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。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,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:…… — 袁劭作为主角攻,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、自己是书里的角色,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;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,他是个舔狗,受是个万人迷,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。 袁劭:真TM又扯又操蛋。 因此进大学后,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,能离多远离多远; 很快他发现,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“柔弱娇嗔”,他只是看起来腼腆,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;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、暧昧不清,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,反而因为不熟,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。 袁劭:?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?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? 后来,袁劭放下戒备,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,还成为了朋友,友好相处。 再后来—— 袁劭:妈的,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?剧情设定都死了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