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第两千三百八十五章混元辰金!
“有缘无份???”
秦宇看了看手中的剑,又看向背剑奴,神色不大好看起来。
对于这剑芒他寄予厚望,更想凭借这道剑芒来面对始源之地的妖孽。
可现在,背剑奴一句有缘无份…让秦宇心里憋屈无比啊。
什么叫有缘无份?
只要能够将这剑芒收取了不就行了?
不甘心的秦宇看着背剑奴,试探性的道:“前辈,为何会有缘无份?我如果能够收取这道剑芒,对我而言如虎添翼。”
秦宇不会因为背剑奴的一个有缘无份就放弃了这剑芒。
背剑奴皱眉看着秦宇手中的断剑,过了少许,道:“剑芒有灵,凭你现在的修为无法让他收服。”
剑芒有灵?
一个剑芒都能有灵?这剑芒是何等强者凝聚而成的剑芒?
“没有其他办法了吗?”秦宇有些不甘心的道。
“有,但成功率不大。”背剑奴深深的看了眼秦宇,道。
“还请前辈告知。”秦宇心中一震,连忙道。
“此剑芒在剑断之时也受伤了,你可以尝试用神魂蕴含它,这是你唯一的办法。”背剑奴道。
秦宇深吸了口气,点了点头,道:“多谢前辈,我这就去蕴养试试。”
不管怎样,只要有一线可能,秦宇都会去尝试,毕竟,这剑芒极其恐怖,如果能够在始源之地前收取,必能成为自己的杀手锏!
如果能够将这剑芒炼成自己的神魔……
待秦宇离开之后,背剑奴望着秦宇所在的地方,浑浊的双眼中透着一份复杂:“没想到,时到今日竟能够看到他的剑芒啊…不过,想收取他的剑芒…太难了。”
……
回到铜镜小天地后,秦宇并没有立即去蕴养断剑里的剑芒。
而是将断剑放在一旁,继续开始整理地上其他物品。
秦宇逐一查看了地上的神兵,看看是否有适合他的兵器。
虽说他现在有了不少的神兵,但谁会嫌弃神兵多?等有时间,秦宇会将适合自己的神兵都炼制一番,这些在危机时刻都是保命之物啊。
“可惜了!”
“可惜了啊!”
秦宇逐一查看,这些神兵虽然光彩依旧,但不少都已经受损,没有受损的却不适合秦宇。
让秦宇无奈至极。
粗略查看之后,秦宇拿起了唯一的一件地级中品神兵——一个土褐色的罐子。
这罐子看起来很是普通,上面没有什么纹路,但散发着淡淡的光辉,光辉之中有着两股力量在涌动,看起来宛如双龙戏珠般。
秦宇拿起了这土褐色的罐子,打量许久后,也没看出什么端倪,最后,目光落在了罐盖上。
“罢了,还没弄清这罐子的来历,先不打开吧。”秦宇想着,这罐子看起来不凡,秦宇担心打开之后,会激发这土罐,现在他的修为还不足以抵挡土罐的威力。
将土罐放在一旁后,秦宇将所有神兵都记下,日后这些神兵能卖的就卖,能留的就留。
将兵器都放在一边后,秦宇又看向了地上一堆物品,这物品看起来和混元精铁有些相似,最大的有拳头大小,最小的只有拇指头大。
“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,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,请尽快补充时间!”这个故事,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,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‘大魔王’系统后,找人续上时间开始。...
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·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“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” “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”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...
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,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,带来灾难的同时,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,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,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!也是唯一!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。(注: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。)欢迎.........
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,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。俯视远方,仰望星空,回忆走过的路,经历无数次磨难,阅读几十本书,还是没有前途。太阳从地平线升起,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,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。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,开始了华丽的转身,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。......
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剑傲江湖-江南瑾年-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、天生社恐,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、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;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、会打篮球、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,不像他,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。 一朝穿书,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,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、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; 但他很快发现,书里的应晓雨、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,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;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,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; 应晓雨惊喜不已,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?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。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,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,书里不但全员是基,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。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,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:…… — 袁劭作为主角攻,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、自己是书里的角色,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;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,他是个舔狗,受是个万人迷,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。 袁劭:真TM又扯又操蛋。 因此进大学后,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,能离多远离多远; 很快他发现,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“柔弱娇嗔”,他只是看起来腼腆,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;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、暧昧不清,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,反而因为不熟,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。 袁劭:?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?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? 后来,袁劭放下戒备,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,还成为了朋友,友好相处。 再后来—— 袁劭:妈的,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?剧情设定都死了吗?...